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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康复机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提升康复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职业大学《2025年职业培训计划》有关安排,民政职业大学将于12月份在北京举办“康复机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01
培训时间
12月1日下午报到,2日-5日培训,6日上午返程。
02
培训地点
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03
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含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老年康复机构、儿童康复机构、精神康复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管理人员,共60人。
04
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康复事业现状解析与“十五五”规划发展方向,康复事业发展趋势与政策深度解读,康复机构的战略定位与品牌建设,康复机构运营与财务管理,机构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安全管理,康复服务质量体系构建与全流程优化, 康复机构领导力提升与高效团队建设,“互联网+康复”与智能康复技术的应用实践等。
05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1月7日8:00—11月27日13:00
报名方式:
电脑端报名: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及报名时间,选择对应的班级,按提示完成报名及培训费用支付。
移动端报名: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民政教育培训”,进入公众号后,点击顶部“发消息”,在聊天界面点击右下角“关于我们”,选择“学习入口”进入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登录账号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地面培训”板块,根据培训班名称及报名时间,选择对应的班级,按提示完成报名及培训费用支付。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学习中心”,在“我的地面培训”,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班级课程”,入群二维码在入班须知中展示)。
06
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职业大学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07
其他事项
1.学员参训期间须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附件)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08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老师010-53947971、15321053215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
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民政职业大学东门下,报姓名入学校后到达培训楼。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紧密围绕国家民政政策导向,依托民政职业大学,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由网梯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